近日,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,某诊所对购进的消毒产品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,违反了《消毒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。执法人员当场向该诊所指出了违法行为,讲解了有关法律法规,下达了《卫生监督意见书》,提出了限期整改的要求。经进一步调查,该诊所是首次发生此类违法行为,违法情节轻微,且未造成危害后果,属于《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》中的情形,市卫监局据此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。这是市卫监局推行柔性执法的一个例子。
推行柔性执法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,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客观需要。如何才能做到法理结合,既公平公正又不失温度?市卫监局对过去及现有执法模式进行重新设计,转变监管理念,完善监管方式,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模式,以行政告诫、行政建议等柔性手段引导执法对象自觉守法、自我纠错,不断释放行政执法的温度善意,为医疗卫生领域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。
优化机制,提升柔性执法精度。为了避免机械教条式“一罚了之”,市卫监局建立完善行政处罚“三张清单”制度动态调整机制,明确14项不予处罚、15项从轻处罚、26项减轻处罚事项;规范行政处罚标准、流程等,从源头上减少裁量空间;实施科技执法、智慧监管,推行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,减少和化解行政执法争议。此外,实行重点领域与一般领域、重点对象与一般对象差异化监管,设置重点抽查事项清单、重点抽查对象名录库,实现执法更有精度、更有力度。
树牢服务理念,提升柔性执法温度。市卫监局广泛运用释法说理、警示劝诫以及行政指导、行政约谈等非强制行政手段,提高管理对象思想认识,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行为;同时,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信用管理,对医疗卫生领域信用良好的主体,落实政策优惠、绿色通道等激励措施,以“柔性引导”实现“信用自觉”。
加强能力建设,提升执法水平。市卫监局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、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,以及执法中存在的各类顽瘴痼疾,着力解决宗旨不牢、作风不优、本领不强、担当不力、执法不廉、职责不明等突出问题。针对业务能力不强的问题,全方位、多层次开展知识和技能培训、案例评查、现场观摩实训,增强执法“内功”;同时,编印《新编卫生与计生法规汇编》与《卫生行政执法常用法律及文件汇编》,全面梳理卫生执法相关法律法规、行业标准、执法证据采集等实务知识,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工作基础。
2021年以来,市卫监局开展说服教育3000起,行政约谈15次,发放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》等562份,不予处罚77起,减轻处罚、从轻处罚案件达98%以上,先后获得湖南省卫生健康依法办事示范窗口、益阳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多项荣誉。